关于部分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521号),现对永州市江永县老垃圾场封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并对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7日—2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资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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