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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湖南省环保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和鼓励我省环保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拓展省外市场份额,促进我省环保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5]17号),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全省2015年度湖南省环保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申报条件
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独资、合资),专业从事环保设备制造、环保产品生产、环境服务等经营活动,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环保产业2015年销售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在省外销售收入超过当年总销售收入的50%;
2、企业近三年内未受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且无其它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环保企业 “走出去”先进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简介,包括技术人员、生产设备(产品)、生产能力、主营业务、研发能力、销售额、纳税及利润情况等;
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或其他资信证明;
5、2015年企业省内外经营项目、合同额、合同完成额一览表;
6、2015年企业省外经营项目合同及其对应收入的发票(列项目清单表)。
三、市州环保、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环保企业的申报,并于2016年5月2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环保厅科技标准产业处。市州环保、财政部门要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查。
四、省环保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实绩大小排序并在两厅外网公示后,评选出2015年度湖南省环保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环保厅科技处:何晓红 0731-85698109
省财政厅经建处:李志平 0731-85165150
附件:湖南省环保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申请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

 

湖南省环保企业“走出去”先进单位申请表
企业名称
 
通信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活动范围
□ 环保设备制造 □ 环保产品生产 □ 环境服务业□ 废物综合利用
省外推广情况
 
 
 
 
 
 
年度年产值(年销售额)
万元
其中省外经营收入
万元
市州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盖公章)
市州环保局意见:
   
         年   月   日(盖公章)